最近老公的一些做法实在让我困惑不已,这也导致我心情一直很郁闷。他做事情有时完全不考虑我的感受,也不和我商量。比如,前几天他没跟我讲一声,就擅自答应了朋友的借车请求,那车我平时上班要用,他这样做让我第二天上班很不方便。类似的事情不止这一件,每次遇到这种情况,我心里就特别难受,又气又无奈。我不明白他为什么总这样,难道在他心里我的想法一点都不重要吗?这种郁闷的心情一直围绕着我,我想调节却找不到好的途径,真的很苦恼,到底该怎么办才好呢?

导师分析:
首先,从老公的角度来看,他做事不考虑妻子感受且不商量,可能源于几种心态。一方面,他或许习惯了自己做主,大男子主义作祟,觉得一些小事无需与妻子商量,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会给妻子带来不便和伤害。另一方面,可能是他缺乏沟通意识,没有认识到夫妻间相互沟通、尊重彼此意见的重要性。在他的认知里,借车这类事只是顺手帮忙,却忽略了妻子对车辆的日常使用需求。
而对于妻子来说,老公的这些做法引发了一系列负面情绪。困惑是因为不理解老公为何如此行事,明明是夫妻,却没有最基本的尊重和沟通。郁闷则是因为这些事情不断积累,自己的感受被忽视,内心的不满无法排解。妻子会觉得在老公心中自己的地位不高,进而对夫妻关系产生担忧。长期处于这种状态,会让妻子在这段婚姻中缺乏安全感,影响夫妻间的感情亲密度。这种情绪不仅影响自己的心情,还可能在不经意间影响家庭氛围,若不及时处理,可能引发更严重的家庭矛盾。
导师建议:
第一步,找个合适的时机和老公坦诚沟通。选择一个双方都比较放松,没有外界干扰的时间,比如周末的午后,两人坐在舒适的沙发上。沟通时,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要一开始就指责老公,而是先表达自己因为他的做法所产生的感受,例如 “老公,前几天你没和我商量就把车借给朋友,我第二天上班特别不方便,当时心里真的很难受”。然后,询问他这么做的原因,了解他的想法,让他知道你关心的不仅仅是事情本身,还有他的出发点。
第二步,在日常相处中,强化老公的沟通意识。当遇到事情时,主动和他商量,分享自己的想法和观点,引导他也参与到讨论中来。比如,计划周末出游,提前询问他的意见,同时也分享自己想去的地方和理由。通过这种方式,让他逐渐习惯夫妻间相互沟通、共同做决定的模式。
第三步,学会自我调节情绪。当郁闷心情出现时,可以尝试一些适合自己的放松方式。比如喜欢运动的话,去户外跑跑步,在挥洒汗水的过程中释放压力;要是喜欢安静,不妨泡一杯热茶,听着舒缓的音乐,看一本喜欢的书,让自己的身心得到放松。也可以和闺蜜倾诉,将心中的不满和困惑说出来,从朋友那里获得不同的看法和建议,也许能让自己豁然开朗。
第四步,建立家庭规则。夫妻双方一起制定一些关于家庭事务处理的规则,明确哪些事情需要共同商量决定,避免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规则制定后,双方都要遵守,这样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彼此的权益,减少矛盾和冲突。
网友评论一:
我觉得你老公这样确实不太对,夫妻之间就该互相尊重、商量着来。不过你也别光自己郁闷呀,赶紧找他好好说说。说不定他根本没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呢。就像我家那位,一开始也老这样,我跟他严肃谈了几次,他就改了。你沟通的时候注意态度,别太凶,好好跟他讲你的感受,他会理解的。另外,你也别老把这事放心里,多出去走走,和朋友聚聚,心情能好点。
网友评论二:
我倒觉得你老公可能不是故意的,也许他就是大大咧咧惯了。你要是每次都因为这些事郁闷,多累呀。要不试着放宽心,别太在意这些小事。车借出去不方便,下次自己提前安排好出行方式。至于他其他不商量的做法,你要是觉得不重要,就随他去。要是重要,等他做完,你再心平气和地跟他说你觉得应该怎么做。时间长了,他可能就知道该和你商量了。你自己也别老郁闷,对身体不好。
因家暴面临老婆离婚起诉,应冷静应对,积极采取措施处理。具体可参考以下方法:
反思行为与沟通:若确实存在家暴行为,要深刻反思,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诚恳地向老婆表达悔意,承诺会改正,尝试了解她起诉离婚的真实想法和需求,看是否能通过沟通达成和解。
收集相关证据:若认为自己不存在家暴行为,应收集证据证明清白,如夫妻关系融洽的照片、视频,邻居和朋友证明相处和谐的证言,以及相关聊天记录等。若存在冲突情况,也需收集能证明非持续性家暴的证据,如警方出警记录(若有报警)、医院诊断证明(若双方有受伤)等,以证明受伤原因并非家暴或只是偶尔冲突所致。
认真对待诉讼:收到传票后,按时参加庭审,庭审中尊重法官和法庭秩序。如实陈述事实,若不同意离婚,可向法庭表明希望修复夫妻关系的态度,并阐述为改善关系将采取的具体措施,如接受心理咨询、参加婚姻辅导课程等。
寻求专业帮助: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获取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应对策略。若有需要,也可寻求心理咨询等专业机构的帮助,改善自己的情绪管理和沟通方式。
和五年未归的老婆离婚,可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若老婆下落不明满两年或四年,还有申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等相关程序。具体如下:
协议离婚:若能联系到老婆,且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共同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后有 30 天冷静期,冷静期满后 30 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逾期未领则视为撤回申请。
诉讼离婚:若无法达成协议,或找不到老婆,可向法院起诉离婚。需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结婚证,以及能证明老婆失踪和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报警回执、社区证明、分居协议等。法院受理后会通过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可能为 30 日或 60 日,以法院告知为准。公告期满后,法院将缺席审理,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
先申请宣告失踪再起诉离婚:若老婆下落不明满 2 年,可先向其住所地基层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法院公告 3 个月期满无下落则作出宣告失踪判决。拿到判决后,再向法院起诉离婚,此种情况法院一般会直接判离。
申请宣告死亡:若老婆下落不明满 4 年,可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法院公告 1 年后,若作出宣告死亡判决,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自动解除,无需再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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