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遇到了一件特别棘手的事情,就是关于彩礼及花费退还的问题。我和前任原本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我家按照当地习俗给了她家一笔彩礼,还在恋爱期间为她花了不少钱,包括一起出去旅游、吃饭、送礼物等。但后来因为一些矛盾,我们分手了,现在我希望能把彩礼和部分花费要回来,却不知道该从何入手。我知道彩礼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退还的,但具体该怎么做,心里完全没底,也不清楚恋爱期间的花费是否能要求退还,希望能得到一些有用的建议和方法。

导师分析:
从法律角度来看,彩礼退还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三种情形,在符合条件时彩礼应当退还。而恋爱期间的花费性质则相对复杂,一般来说,像日常一起吃饭、看电影等具有共同消费性质的支出,通常被认为是双方自愿的行为,难以要求对方退还。但如果是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如购买的贵重首饰等,在分手时可能有要求返还的可能。
从双方心态来讲,给付彩礼方往往觉得自己付出了经济代价,在关系无法继续的情况下希望拿回彩礼及部分花费是合理诉求,以弥补自己的经济损失。而收受彩礼方可能会觉得感情已经付出,彩礼也可能已经用于一些准备结婚的支出或者自身消费,不太愿意退还。这种心态上的差异容易导致双方在彩礼及花费退还问题上产生矛盾和纠纷。
导师建议:
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在协商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化的表达,以平和的态度说明自己的诉求和理由,比如可以提及彩礼的给付是基于结婚的目的,现在婚姻无法达成,希望对方能理解并退还彩礼。对于恋爱期间的花费,也可以诚恳地沟通,看是否能就一些大额支出达成退还的共识。
若协商不成,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比如向当地的村委会、居委会、司法所或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这些组织具有一定的调解经验和公信力,能够站在中立的角度,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风俗等,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帮助双方解决纠纷。
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在诉讼前,一定要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彩礼给付的转账记录、购买三金等彩礼物品的发票、双方关于彩礼和恋爱花费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如实陈述案件事实,相信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作出公正的判决。
网友评论一:
我觉得吧,既然分手了,彩礼该退还是得退的,毕竟这是有法律依据的。但恋爱期间的花费就算了吧,大家都是你情我愿的,没必要搞得那么难看。像一起旅游、吃饭的钱,就当是共同的美好回忆了。如果因为这点钱闹上法庭,多伤感情啊,以后在朋友圈子里都不好做人。还是尽量好好协商,能和平解决就和平解决,没必要把事情闹大。
网友评论二:
我倒是觉得,彩礼和恋爱期间的大额花费都应该退。彩礼本来就是为了结婚才给的,现在不结婚了,肯定得退。恋爱期间的大额花费,比如送的贵重礼物,那也是奔着结婚去的,不然谁会花那么多钱啊。如果对方不愿意退,那走法律途径也是没办法的事。法律就是为了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的,该用就得用,不能让自己的钱就这么白白打水漂了。而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也能让事情更公正地得到解决,省得双方一直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