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最让我纠结的就是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我听别人说离婚两个孩子一般是一人一个,但我又担心这种分配方式不一定对孩子最好,也不一定适合我们家的情况。所以想问问,离婚时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是不是一定就是一人一个啊?我们家大孩子已经 10 岁了,小孩子才 3 岁,我和孩子爸爸的经济条件差不多,但是他平时工作特别忙,没什么时间陪孩子,我相对时间多一些。这种情况会怎么判呢?

导师分析:
离婚时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并非一定是一人一个,这涉及多方面的因素。从法律角度来看,《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决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原则。像案例中的情况,大孩子 10 岁,属于已满八周岁的范畴,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若孩子明确表示更愿意跟父亲或者母亲生活,这会是重要的判决依据。而小孩子 3 岁,在两周岁以上,法院会综合双方抚养条件等因素来判定。从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来说,虽然父母经济条件相当,但父亲工作忙没时间陪孩子,母亲时间相对充裕,这是母亲的一个优势。孩子成长不仅需要物质保障,也需要父母的陪伴和关爱,陪伴时间多的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情感发展和人格形成。从孩子生活现状和情感依赖考虑,如果两个孩子一直主要由母亲照顾,与母亲感情更深,且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孩子心理产生影响,那么法院在判决时也会倾向于将两个孩子都判给母亲,或者至少把较小的孩子判给母亲。
导师建议:
首先,建议尽量通过协商来解决孩子抚养权问题。夫妻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地坐下来,从孩子利益出发,考虑各自的抚养优势和孩子的需求,尝试达成一致协议。比如,如果双方能协商出一个对孩子成长有利的抚养方案,像一方抚养一个孩子,另一方有足够的探视时间,或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双方共同抚养等,这样既能减少对孩子的伤害,也能降低离婚带来的家庭冲突。若协商不成,走法律途径时,要充分准备能证明自己抚养优势的材料。对于母亲而言,可以收集自己陪伴孩子的照片、视频,孩子的日常开销记录,以及邻居、老师等能证明自己照顾孩子情况的证人证言等,来证明自己有足够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同时,也要关注孩子的意愿,特别是大孩子的想法,让孩子在适当的场合表达自己希望跟谁生活,当然要确保孩子的表达是在没有外界干扰和压力的情况下。另外,无论最终抚养权如何判决,父母双方都要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不能因为离婚就减少对孩子的爱和关心,非抚养方要积极行使探视权,抚养方要给予配合,让孩子感受到父母虽然分开了,但依然爱他。
网友评论一:
不一定非要一人一个呀。我觉得还是要看孩子的意愿和父母谁更能照顾好他们。像这种情况,妈妈时间多,对孩子照顾可能更细致。而且大孩子也 10 岁了,应该问问他想跟谁。如果两个孩子都想跟妈妈,或者妈妈能证明自己更适合照顾两个孩子,那两个孩子都判给妈妈也是很有可能的,一切还是要为孩子的未来考虑。
网友评论二:
一般来说是倾向于一人一个,这样好像对双方都公平些,经济压力也能分担。但具体还是得看实际情况,如果爸爸虽然忙,但能给孩子提供很好的物质条件,比如能请保姆照顾孩子,也不能完全不考虑爸爸的抚养权。不过从情感陪伴角度,妈妈确实有优势,还是希望他们能协商出一个对孩子最好的方案,别让孩子因为父母离婚受太多伤害。